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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京哈高速拉林河大桥已经通车了。
2. 这是因为京哈高速拉林河大桥是按照计划建设完成的,经过了设计、施工、验收等一系列程序,达到了通车的标准和要求。
3. 京哈高速拉林河大桥的通车对于交通运输的便利性有着积极的影响,可以加快京哈高速公路的通行速度,方便人们的出行,同时也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
京哈高速拉林河大桥已经通车了。
京哈高速黑龙江段改扩建项目起于吉黑省界拉林河大桥,路线跨京哈铁路,途经双城区、平房新区、南岗区,止于哈尔滨城市主干路学府路,路线全长70.955公里,于2019年5月开工建设,仅用时29个月实现建成通车。完工后,路基宽度由28米增加到42米,四车道改扩建为八车道,车辆通行能力显著提高。
看到这则消息,心里凉凉的,4个大学生就这样走了,生命是那么短暂,接下来又是白发人送走黑发人,父母的心是会有多痛?我想,做父母的都会感同身受吧!
当然,车主的行为终究逃脱不了法律的追究,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也将会承担民事责任的赔偿,可是,这样的事对车主,对死者谁又愿意发生?毕竟背后是两个家庭,对死者父母来说,辛苦养大并用心培养的孩子就这样走了。对车主来说,或许就靠他撑起,靠他维持的家何尝不是天灾降临!
淘宝这个平台是否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呢,毕竟车是通过这个平台,答案是肯定的。可想而知,淘宝平台并不规范,更对线上管理缺乏合理运行机制,更是缺少线上与线下的联动运营机制和管理模式。事故发生后,淘宝平台高层应当对此事引起高度重视才行,避免这样的事再度发生!
最后,善意提醒各位车主:生命诚可贵,驾车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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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件>究竟/strong>
12月31日下午,有网友爆料称31日早上8点多,在哈尔滨市哈五路过周家收费站约3公里处,一辆白色捷达车和一辆面包车相撞,交通事故造成4人死亡。
经调查:中型客车为汇众牌普通客车,注册地点为牡丹江海林市(使用性质为非营运车辆),核载15人,实载12人,车主唐某系黑龙江省海林市人,驾驶人冯某,准驾车型为A1A2;轿车为捷达牌私家车,驾驶人赵某,准驾车型为C1;乘坐中型客车的11名大学生,通过一旅游网站与司机取得联系,约车到雪乡旅游。
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并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两车涉嫌追逐竞驶,行驶中均超过限定速度,轿车在超越面包车时撞向中心护板,面包车为躲避轿车而侧滑驶入公路右侧沟内。
二、驾驶人责任
目前肇事者及驾驶人分别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和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警方刑事拘留,那么笔者就两个罪名做个简单说明:
非法经营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案涉的面包车系普通客车且其使用性质为非营运车辆,但是结合案件事实来看,显然该车辆从事了营运行为,那么涉嫌非法经营罪也无可厚非。
危害公共安全罪:首先该罪是一个概括性罪名,是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结合案件报道来看案涉车辆涉嫌追逐竞驶更比较符合危险驾驶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行为。
故而目前的初步调查来看更符合危险驾驶罪。
三、旅游季,愿逝者安息。
最后根据校方的通报情况来看,案涉女生均系大四女生,太可惜了,在此不再多说什么了,愿逝者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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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在她们自己,上大学的年龄都是成年人了。四名女生都付出了生命的代价那五个伤的也难逃心理的阴影,舆论的谴责。都说失败是成功之母,可有的失败就是意味着一切的结束。吃一堑长一智也要看是什么事。愿活着的人都能从别人的失败中得到教训,不要让错的历史重演,离开的人不难过了,难过的是她们的家人Q_Q哎︶︿︶那么多书都白读了
谁该为4条年轻的生命买单?千万别开斗气车!
2017年最后一天,北京林业大学9名大四女生,以及湖南和辽宁的两名大学生,11人一起包车从哈尔滨前往雪乡。“学生们乘坐车辆的司机与前方一辆轿车斗气,两车均超速,并互相别车。”前车撞上隔离带后,后车试图躲避,撞入沟渠旁的树上。林业大学的九名女生中,好几人都已经保研,有的也要出国,她们是在做毕业旅行。现在两个人仍在ICU抢救,四个女生的生命永远定格在了2017年12月31日。
因开车斗气、路怒症引发的纠纷或事故,经常会被曝光出来,开车在路上也确实会因为各种原因有些矛盾,比如有的车强行变道,有的车故意堵路之类的。我不止一次外出打车碰到司机因为其他车辆的一些不当行为发怒的情况,每次我都劝司机别较劲,出了事儿不值当的!
这个事件也一样,两个司机之间斗气,连累了4条年轻的生命,面包车司机自己也在车祸中死亡,毁掉了好几个家庭,原因现在来看,肯定相当不值!不但5人死亡,多人受伤,小轿司机了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
刑法有“危险驾驶罪”的规定, 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应处拘役、罚金。
但是如果造成严重后果,就不止是按危险驾驶罪处理了,比如本案目前是按危害公共安全罪处理的,就是因为公安机关认为该行为既符合危险驾驶罪的标准,也符合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标准。
按刑法规定,危险驾驶罪属轻罪,所以如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按危害公共安全罪来处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面临肇事司机的可能是非常严重的刑罚,希望这事儿也能给广大司机敲响警钟!
(本文由 北京杨文战律师 提供,首发于悟空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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